婚姻,這個人生習題值得花上「一生」(entire life) 的時間才有辦法細細咀嚼、參透,而且是如人飲水、隨著各自因緣而有各個面向之深、淺、濃、淡之解讀及感受。
今天在FB裏悅讀到以下雋永字句深覺言之有理 –
婚姻不在於找到對的人,乃在於成為對的人。
婚姻不是關於掉進愛裏,乃是關於走在愛裏。
Marriage is not about finding the right person, but about being the right person. It's not about falling in love, but about walking in love. (出自Charlton Hiott)
反觀時下媒體資訊大力宣導的「找到對的人」好像偏向於消極、被動,而忽略了應該採取較為積極、主動的做法,也就是「讓自己成為婚姻裏那個對的人」才是正確的婚姻經營之道,而且在「fall in love」之後還要時時用心經營才能永續「走在愛裏」而能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Erma 2012.9.4 (以上照片來自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