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公公爭取農民權益與政府單位交鋒
最近Erma為了公公務農一生卻接到通知
-因為尚失農民資格取消農會會員身份-
開始和政府相關部門有了"禮尚往來"的機會
初始公公是自行前往農會及公所相關部門求助
卻總是被一句:「新規定、資格不符」無情打回
而有投訴無門的無助、無奈加上憤恨不平的情緒
Erma看到公公年屆80歲高齡還要頂著寒風烈日耕作
農曆年假之前還獨自肩負10幾桶農葯噴灑近一甲租地除草
這樣子的日復一日農作行為竟然被新立案的法規條文
把他的農會會員資格剔除實在有違常理
(立法原意是為了防堵假農民歪風盛行)
Erma因此挺身而出先透過妹妹在議會工作的人脈關係
經由市議員至相關部門瞭解原由才找上對應窗口
也才開始接手並全盤瞭解其來龍去脈再進行相關陳訴
在與市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中(難怪公公會投訴無門-層層關卡令人暈頭轉向)
Erma訴之以情的情況之下才終於可以步上正常途徑-申訴以至訴願
目前Erma還在等待"裁決書"出爐才能進行訴願事宜
等待期間Erma利空暇時間思考訴願書內容的書寫
先擬定初步草稿如下也希望徵求有經驗的格友們幫忙指點一二將不勝感激~
訴 願 書
主旨:申請現場會堪xx段地號1667, 1622-7, 1622並發給 "非農業用地做農業使用”之證明以恢復農民身份及桃園區第17屆農民代表職務
陳述說明:
本人林xx,繼承父親佃農身份務農迄今已逾五十年(民國54年5月即獲核發農會贊助會員證,民國86年6月19日正式入會成為農會會員至今),104年1月27日接獲桃園區農會公文取消農會會員資格(口頭告知原因乃農業用地地目已於93年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原故),除此之外更於104年2月25日再次接獲桃園市政府公文予以解除本人任職桃園區農會第17屆代表一職職務。
針對上述公文字號裁決並駁回本人104年3月4日之陳述意見書,本人在此提出訴願;本人憶及早期艱辛務農年代及其披荊斬棘過往,對於農民身份被取消一事不禁憤恨不平,尤其思及佃農只能獲取農作收成1/4,3/4必須繳回地主,根本無法養家活口,當時除了家中二老及妻小6人,尚需供給18歲輔上小學弟弟食衣住行,老母更是中風二十幾年常年臥病在床需人照護,若遇農作欠收更是雪上加霜、慘不忍睹,本人當時迫於無奈只能白天耕作,夜間兼職漁市場工友一職,才能勉強餬口度日,至今荏苒50載「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誰知盤中飧, 粒粒皆辛苦」的憫農歲月,竟然換來始料未及的政策變更,因為『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一第1項第1款或第2款所列情形』被取消農民身份。
本人自認50餘年以來頂著寒風烈日耕作的農民身份未曾改變,雖然期間曾身兼桃園市漁市場夜間工友一職,卻未曾一日懈怠身為農民應盡之義務而於白天勤事耕作,雖然地目變更卻持續「行農作之實」- 仍舊執行地主佃農間之租賃義務,舉凡耕地、休耕、除草、繳納地租…等等數十年如一日,現今卻因為假借「防堵假農民名目」設立相關法規條文重新清查農民身份,然而由於條文不够周延損及真農民應該享有之權益,不僅讓一生務農之真農民無以安養天年,更是叫老農情何以堪,本人強烈質疑如此作為已經違反當初政府立法照顧真農民的初衷。
鑑於上述既定法規條文之不可變更及其周延性不够完整而損及本人身為真農民之權益,本人特此提出申請相關單位準予現場會勘本人承租之XX段地號1667, 1622-7, 1622並發給"非農業用地做農業使用”之證明,期以恢復農民身份並維護真農民應該享有之權益。
即使各路人馬都不抱希望可以討回公道的情形下
Erma是抱著至少讓小市民的心聲得以透過正式的傳達管道放送出去
當然啦若是因此可以將無奈的心聲上達天聽
因而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傾聽而有一丁點改進措施
那也可以算是小小功德一件囉~ (會不會想太多啦!)
Erma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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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萱 於 2016-10-16 17:22 11F
- 我爸爸也是這樣我今年爸爸接獲通知說你不能保農保了,因為你的地根本不是農地,而是在70幾年就變更成是建地,我們家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從阿嬤家繼承來的,我爸民國90年去辦土地變更到名下也沒說是建地,公務員說是因為當初爸爸拿的是阿嬤的地契,所以沒查就直接辦了,真的很可笑,我爸一瞬間變得甚麼保險都沒有,直到我爸快滿60歲才通知,政府根本就是欺負人
- (悄悄話) 於 10F
- <悄悄話留言,不公開>
- 企鵝王子 於 2015-04-07 17:54 9F
-
法規條文不週延~~~
大都是行政和立法機關不夠積極的去修正~~~ -
版主於 2015-04-08 11:22 回覆
是啊, 法規條文不够週延就會犧牲少部份人的權益
而身為佃農的公公就是那少部份人之一呀~
- 慧禎 於 2015-04-07 17:07 8F
-
哇~Erma太強了~
公公有妳這媳婦真幸福~
加油~再加油!! -
版主於 2015-04-07 17:17 回覆
謝謝慧禎, Erma會再加油的~
- Bell Yeh 於 2015-04-02 08:5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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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ma早安~
這實在是太沒有道理了,
任職農民五十載,
怎能用這樣的理由說取消就取消~
替Erma加油,
希望能為您公公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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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於 2015-04-07 17:16 回覆
今天終於收到"裁處書"了
這幾天Erma再根據裁處書內容修飾
希望小市民的心聲可以被聽見
謝謝Bell的加油~
- 企鵝王子 於 2015-03-31 17:01 6F
-
真的很無奈~~~
業管單位常常做事只做一半~~~
這也是政府最常被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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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於 2015-04-07 17:14 回覆
是啊~
這也是我要訴願的部份: 法規條文不够週延
希望小市民的心聲可以被聽見~
- 企鵝王子 於 2015-03-31 16:24 5F
-
那我覺得問題是出在政府和地主~~~
地主一定知道地目變更的事~~~
知道卻未告知佃農~~~
還繼續將土地出租收取租金~~~
政府的承辦人也懶得理~~~
導致佃農的權益受損~~~
所以最後吃虧的就是佃農~~~ -
版主於 2015-03-31 16:42 回覆
最大問題是政府~
既然變更地目為工業用地就不需要再耕作
就應該出面讓地主佃農將土地按比例切割清楚
雙方都可以自由運用
佃農也不必被綁住繼續耕作繼續繳地租 ...
唉~ 無奈~
- 珍的家 於 2015-03-31 14:00 4F
- 務農一生 臨老被取消資格 反而便宜了一些假農民 不通
-
版主於 2015-03-31 14:22 回覆
說的一點沒錯~
便宜了一些假農民
反而害了真農民
- (悄悄話) 於 3F
- <悄悄話留言,不公開>
- (悄悄話) 於 2F
- <悄悄話留言,不公開>
- 企鵝王子 於 2015-03-27 15:35 1F
-
有實際從事農耕~~~
為何還會被取消資格~~~
地目被變更為工業用地~~~
為何還可以繼續從事耕作~~~
太多不合理~~~ -
版主於 2015-03-31 14:20 回覆
這是身為佃農的無奈吧
政府變更地目之前又不出面先解決地主佃農之間的權利義務問題
然後就卡在那裡不上不下的
辛苦的是佃農哪~